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

撞車

終於出現車撞車的事件, 亦是1st報案..
昨天放假同小b睇醫生, 意外就在返家途中在停車場內發生的.
其實我車是停定俾佢撞, 事後該男子竟說 '你話你停車, 我話你架車行緊, 你火位唔岩'
我非常勞氣, 我太太更勞氣, 工人有d驚慌, 小b繼續訓覺.
損毀有多嚴重? 只是右尾角花了及甩油.

但試一試投訴佢 CD (Careless Driving), 試問一個處理交通意外的人點可以沒有這經驗?

求公義得到彰顯.

1 則留言:

文迪 提到...

最緊要人無事呀!

冷靜, 睇番有咩證據支持自己

放心, 你一定可以處理得好好

唔好嬲!